(李汶玲)近年来国家为了避免在拆迁中而引发的惨烈血腥事件,国务院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坚决取缔一系列不合法的暴力拆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安徽六安被拆迁人和开发商因没有达成一致的协议拆迁,开发商就开始封闭道路、断水、断电等各种恶劣手段逼迫被拆迁人搬离,更为恶劣的是,开发商强行在被拆迁人房屋四面开挖近三米多深坑,北侧开挖基坑约1米,导致被拆迁人的房屋变成孤岛、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房屋倒塌。
罗运龙:解决不了问题大不了与开发商同归于尽5月十二日,本网工作人员来到六安市见到了被折迁人,罗运龙(曾用名罗运纬),他向本网工作人员叙述了来龙去脉,原本他在温州建材大市场,拥有两间一楼门面房用于经营,后因,六安怛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皋城公馆项目,于2010年十月动员折迁,十月二十二日下了公告,当时开发商和我就安置补偿未能达成一致,就强行封闭了道路、采取断水、断电、逼迫我搬离,更为恶劣的是开发商在房屋四周开挖近三米多,使房屋变成了孤岛、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迫使我无法经营、居住。
后经相关部门协调签订修复协议,由怛远房地产公司修复维护房屋安全,但怛远房地产拒不履行协议,反而进一步继续开挖,最终导致了房屋倒塌。在房屋未倒塌之前,区行政执法局、平桥乡政府、开发商几家联合来谈补偿,说一楼门面给门面房二楼给商品房,等到开发商签协议时,开发商又不签了,说老板不同意。房屋倒塌了以后罗先生去公安机关报案,但最终收到的是一张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无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为此也调结过给予108平米门面房,和五万现金做为补偿,当时我生气没同意,原因是开发商不按照裕安区政府文件补偿,二层不给,过渡费也不给,给的还是复式房,还不是纯一耧门面房。在此几年里罗先生被折磨身心俱疲,无法正常经营,生意亏空巨大,还欠下了大批外债,因罗先生欠下外债向开发商妥协找个朋友去和开发商协商,就按照他们当时说的108平米和五万元钱, 我也同意,可是他们又不同意了。
就在1个多月前,我通过当地熟悉朋友问一下开发商老板,我的事情到底怎么解决,公司老板公司我那个朋友说,现在只有一个94平米的要就这样解决不要拉倒。
罗先生说开发商太横行霸道了,开发商老板知道我欠了外面很多钱,他们趁火打劫,我想想都活的窝囊,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到最后大不了房子一分补偿也不要,我也要和他们坚持到底,我就不相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使他们造成我精神和经济的巨大损失后,至今将近1年不给我解决问题。
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观点
安徽六安:合法房屋因拆迁倒塌1年无人管
就罗先生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本网连线常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请他谈一谈对此事的看法。李肖峰:“就罗先生所反映的事情。首先拆迁应为政府行为,而非房屋所有权人与开发商的民事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尽到相应行政义务,任由开发商在尚未合法征收的土地上施工,属于行政不作为。其次公安部门不予立案有待商榷,警察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看开发商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如开发商是恶意损坏,那公安机关应予立案。就此次房屋征收项目来说,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履行了法定流程,应向罗先生出示相关合法手续,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补偿标准、规定对房屋权利人进行补偿后,方可征收通过“招拍挂”等法定流程进行商业开发,显然罗先生的房屋至今仍未被征收,但原址上已经建起商品房。罗先生可以就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从而获得应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