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阅网→最有价值的门户网站
 
 
 
天阅网logo
  天阅网 > 地方频道 > 广西 > 正文
   
 
防盗窗逃生口没上锁,广西2岁男孩坠落身亡:家长把房东告了
 
http://www.tianyueo.com  发布时间:2020-10-14 14:18  来源:柳州晚报
 
 

  今年3月,桂林市青城苑小区发生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一名2岁小男孩从所住4楼的防盗窗逃生口坠楼,不幸身亡。对悲剧的发生,孩子家长与房东各有各的说法,最后,孩子家长将房东告到了法院。那么,到底谁该为孩子坠楼担责呢?出事的地点位于桂林市叠彩区青城苑小区,莫先生和秦女士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去年8月开始,他们一家4口租住在此处,没想到今年3月16日下午3点40分左右,意外发生了。

  小孩母亲秦女士:

  我大女儿3岁半,小儿子2岁半,事发时,我进房间充电出来后,大女儿就一直叫我,我一看,小儿子已经爬到窗口,我想跑过去抱他,没来得及,他就从我眼前掉下楼了。

  秦女士马上跑下楼,发现儿子躺在血泊中。没过多久,120救护车赶到,不幸的是,孩子经抢救无效身亡。秦女士说,她事后发现,防盗窗逃生口的小门没有上锁,只用一根铁丝做成的挂钩挂住。

  秦女士说,防盗窗上的那个逃生口小门并不明显,租房时,房东也没有和他们说过这个逃生口的存在。对于悲剧的发生,秦女士和莫先生认为,房东有一定的责任。随后,记者通过电话与房东张女士取得联系。

  房东张女士:

  防盗窗上的逃生小门是为了防火逃生的,而且屋里的防盗网离地面1.4米左右,小孩自己是没有办法爬上去的。

  对小孩的坠楼该谁负责,房东张女士和租客秦女士各有说法。悲痛之余,秦女士将房东告上法院。

  一审结果家长担主责,房东担责20%

  今年7月6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综合原、被告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的焦点对被告在小孩坠楼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承担责任及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法院调查审理认为——

  事发时,原告儿子亦不在父母的视线范围之内,脱离原告监护范围,故原告未尽到应尽的看护义务,对此次事故应承担主要的责任;

  被告提供的出租房,未在窗台逃生窗上锁、窗台的高度上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同时原告入住也有半年时间,日常生活也需要使用窗户,也应该注意防盗窗的情形。

  9月19日,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综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由两原告承担80%的责任,两被告承担20%的责任,被告房东张女士赔偿原告秦女士各项经济损失138519.78 元,同时赔偿秦女士夫妇精神抚慰金20000元

 
 
 
责任编辑:
余仁俊
更多
 
 
 
天阅网提醒您重点留意网页中出现的以下词汇:
 
 
防盗,逃生,口没,上锁,广西,2岁,男孩,坠落,身亡,家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阅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频道主编还推荐您阅读以下文章:
   
     
 
 
 
 
 
     
 
 
  商家广告
  商家广告
  图文资讯
  实时热点

 

 

 

天阅网-上天阅网,行微公益,知天下事!天阅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