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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过亿民生工程不招标
 
http://www.tianyueo.com  发布时间:2017-03-30 17:10  来源: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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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孟祥山)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施工单项合同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项目必须招标,而正在建设且已主体完工的本溪市民政局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官方公布总投资超过1亿元,至今却仍没有履行公开的招标程序。

3月27日,在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林家崴子,记者看到: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着,塔吊上“建工开发”的宣传语清晰可见,临时大门上也有该项目施工单位的公示:本溪市建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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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线人告诉记者,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的《可研报告》编制完成于2012年,而当时老的殡仪中心刚刚运行9年,新的中心总投资为10422万元,如此规模的工程,在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均应该走公开招标的程序,而本溪市民政部门只是于2015年1月5日,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一次地质勘察公告,却以无下文的“不了了之”方式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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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记者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查询到了线人所说内容,该招标公告显示,项目经本溪市发改委批准建设,为【2013】52号文,筹资方式为民政局自筹,招标人为“本溪市民政局”。按照公告,本应该于2015年1月27日在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这次招标,却没有中标公示以及中标结果在该网站发布。在本溪市发改委通讯员康秀兵发布于民心网的文章《<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搬迁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完成》(2012/4/5 16:40:00),有如下内容:“本溪市殡仪中心已运行近9年,楼所及各项设施均已呈现不同程度的老化,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修缮,此外殡仪中心现址停车场狭小,已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在2016年12月14日的本溪晚报,文章《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迁改工程主体完工》中有如下阐述:“市殡仪服务中心迁改工程是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为市建委代建项目。该工程规划用地面积238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95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0422万元,目前,办公楼、综合楼、锅炉房、骨灰堂主体结构均已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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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在本溪市民政局,记者提出采访要求,经门卫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自称刘姓主任下楼给出解释“此事采访建委”。当记者表示疑议,刘主任开始说“民政局没有这个项目”,后来又说,“开始给过我们(勘探),后来不让我们建了,比个例子,你和她要结婚了,结果换人了,改嫁了。”临走时,记者问能不能留个办公电话,刘副主任表示没有必要,并且很激动地说,“标不让我招了,我们不能招了,这活不是我们干的”。

当天,记者来到本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在办公室,一位姓善的副主任经请示领导后告知记者,“这事民政局是业主,我们只是代建”,甚至反问记者“殡葬行业归谁来管?”该副主任还表示,领导在电话里已经说了“全部手续前期明确由民政局来跑,但不能提供市里的会议纪要。”当记者提出:“为什么由你们代建?你们又有何权利委托公司操作?你们是否有民政的委托?”该副主任回答“这事问建委不妥当。”在离开之时,该副主任又用自己的观点来解释,“我理解,代建是组织实施,不是直接干工程,我们没有资格承包,也没有资格参与招标,你问的有些问题我不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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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辽宁东尧律师事务所的杜云娜律师,据杜律师介绍:招标是法定程序,严格的履行招标程序,不但可以择优选择施工企业,更可以杜绝人情工程,有效预防腐败。根据《招标法》,由发改部门负责监督职责和行业管理,但现实状况,地方一般又由住建委下属单位具体负责建设项目招标,如果情况如此,建委代建建设工程,则变成了“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儿”,很多监管处于“真空”。

就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
红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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