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接到山东省郓城县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0多名民工的投诉,声称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农民工集体到中海油新能源有限公司讨要数次,一直得不到解决,一名家庭困难的工人因没领到工钱,孩子交不成学费,家中老人常年患病没钱治疗,在讨薪不成的情况下欲跳河轻生。

农民工在山东郓城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门口聚集讨薪
据了解:5月4日,本网联系上了讨要农民工资欲轻生的青年马正保,老人梁大爷,其称:他是在2013月5月份来到山东郓城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做维护保养设备、仪表的工人,自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工资就一直没有发放,没办法了,所以想跳河了之。

讨薪男子一条腿已经迈出桥外,其老乡在旁边正进行劝说
据了解,5月4日,在山东郓城县某河大桥上,有两名男子欲跳河自杀,本网接到线索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该两名男子一老一少,两人腿已经迈出桥外,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该男子的工友发现后,也迅速赶到现场,以免给轻生者带来心理压力;并找来与其一起打工的老乡与他对话,稳定轻生者的情绪。经过询问得知,两男子是一起来郓城务工人员,在中海油兴能源有限公司干的活,还差他们70多万工资,包括保证金15万,总共92万元,从2015年至今没给农民工们发放工资,而在工友们劝说轻生者先下来,轻生者竟然置之不理,而且一看到工友们靠近,该年轻男子就情绪十分激动,身体越往桥外挣脱,情况十分危险。无奈,其工友又找来施工保养方工头来到桥边协商,答应一个星期内按数发放后,轻生者才在工友们的保护下才慢慢的下来。
据该维护保养项目部工头腾经理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也很无奈,我是带着工人干活的工头,自2015年至今92万元的工资欠款一直也没给我们,工人的血汗钱可不能不给啊,自2015年6月份起,由于种种原因,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未与山东圣世签订维保合同,2015年所发生的维保工作量纯属我组织人员与中海油山东新能源公司产生的事实劳务关系,所欠款纯属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上有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儿女要上学交学费,有的民工家里老人有病急于用钱就医,种地需要种子化肥农药钱,这些都是老百姓的生计所需,我们也寻求过郓城政府工业园区的宋主任,他也积极给中海油总部发了工资协调函,至今未回函,我们也多次找过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李总经理,2016年春节前后两次,我们也到了北京中海油气电集团事业部找到了当时的事业部朱闻达总经理,可是他们总是互相推诿,以换领导为名,不给解决。
至今一年了,工资问题也无法解决,工人做出这样的过激行为实在是无奈之举。”
法律规定恶意欠薪者将获刑
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将“恶意欠薪”的罪名正式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评述:
农民工兄弟们拿不到工资,这些钱对于他们来讲是一年的生计,为了讨薪,农民工兄弟们有家不能回,有工不能做,只能临时在外租房,饥寒交迫,生存环境非常恶劣,本网呼吁:“涉及此事的山东郓城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山东郓城县政府是否能换位思考?作为郓城县政府部门招商引资请来的支柱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有责任来公平公正的对待民工的诉求,来帮助农民工兄弟们要回养家糊口的血汗钱。每年农民工们都在讨薪路上艰难前行,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风险和刁难,实在令人唏嘘。我们真心希望他们的讨薪之路不再坎坷、不再流泪甚至“流血”,他们回家讨薪的路何时能走得轻松些。
中海油气电集团新能源事业部投资的中海油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被指从当地以招商引资名义套取3个亿的资金的情况,仅仅投产一年半,亏损停产,人去厂空,并以此为由长时间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国家支柱企业的负责任的中海油总公司,是否应该给农民工一个交待,给当地政府一个交待,而不是频换相关领导,一走了之。
我们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