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荣
【个人事迹】 刘春荣,女,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巴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法庭庭长。 刘春荣长期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27年如一日,她始终牢记一心为民的宗旨,坚守“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信条,她关心群众的疾苦,急百姓之所急,积极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法律服务,耐心细致的化解矛盾纠纷。她以其勤勉敬业、忠实履职、敢于奉献的公仆情怀和勇于担当、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与赞誉。她坚持办好案、快办案,每年承担着500余件案件的审理,多年来,她共审结案件4200余件,平均每天审理案件2.2件,案件调撤始终保持在90%以上,她所承办的案件连续多年在巴彦县法院审判人员中占位第一名。 【颁奖词】 嗅一方泥土的味道, 审度生命的春暖与秋寒。 只与信仰厮守, 不为名利纠缠。 化干戈为玉帛, 将公道记心间。 黑土地上, 你写满的是理,没有倦! 百姓的眼中, 看见的是法,不是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