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9 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全面启动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试点实施期限为 3 年,计划到 2028 年,基本建成系统完备、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效破解生态产品 “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 等突出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
2025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海南藏族自治州成功入选。海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建设工作,立足区域生态资源禀赋,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试点工作严格对标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相关要求,精准对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六大机制,紧紧围绕本轮试点 “推动碳减排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相结合” 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针对性落实举措,积极探索生态系统固碳增汇与生态产品保值增值协同推进的价值实现新路径。
此次试点启动,将进一步推动海南州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提供有力支撑,也为全国同类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积累经验、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