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易县法院第八审判庭进行了一场“无声”的庭审,法官通过耐心沟通,化解了一对父子的矛盾。
原告徐大爷现已92岁高龄,因与次子小徐发生物权纠纷,诉至法院。立案后,法院依法向原被告送达开庭传票,确定了开庭日期。庭审中,由于徐大爷听力丧失,承办案件的法官当即决定与原告以书写的方式进行询问调查。
随着一张张白纸被写满,父与子背后的故事也徐徐展开。1987年,徐大爷和小徐共同出资在城内建造房屋四间,后来因房屋动迁,徐大爷认为小徐未经自己同意就同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导致该房屋被拆除,侵犯了自己的物权。
随着调查进一步深入,法官了解到,徐大爷诉求的房屋系小徐于2007年自己翻建,且二人已经就该房屋达成了小徐给付徐大爷现金1000元,房屋归小徐所有的协议,并且当时徐大爷也为小徐出具了收条及证明。
法官认为徐大爷起诉儿子并非是双方存在着重大矛盾,而是由于父子之间长期因为性格不和导致误会频发,且徐大爷年龄较大,记忆开始出现偏差,确实忘记与小徐的约定。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依据现有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但是法官考虑到双方系父子关系,驳回请求后依旧可能出现其他矛盾,便继续耐心沟通,努力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最终父子之间消除了误会,原告自愿当庭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