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许多市民走进各大公园游玩的热情也在高涨。公园就是满足市民的休闲需要,为市民提供休息、游览、锻炼、交往,以及举办各种集体文化活动的场所。
然而,山西省临猗县南北呼应的涑水公园和峨嵋公园的人工河,都被公园管理处承包给了私人,改成收费的钓鱼池,公园管理处称出租场地是为公园创收。

4月26日,来到临猗县峨嵋公园看到钓鱼池周围停放着钓鱼者的轿车,钓鱼池东北边有一个营业中的饭店,北边是销售渔具的商店。一棵树上立着一个牌子,上面是钓场须知:今日钓费(50)时间六小时,早上七点开塘,晚九点结束;本塘限杆4.8米按杆收费;严禁使用红虫盐虫,严禁抛食打窝等信息。走到钓鱼池的最南边看到南边竟是用水泥封死的,也就是说人工河被他们用水泥从中间分成了两部分。

来到涑水公园看到人工河边上是一个烧烤店,人工河被钓鱼池老板用网隔成了几部分,钓鱼人开的车辆随意停放在路上,一段人工河里很多垃圾,和一位钓鱼人谈话中了解到,这里一段是30元,一段是50元,前段时间搞过活动收费是四小时200元,当然如果水平不好钓不上鱼只能自认倒霉了,而且烧烤店也是私人承包的。

4月27日,电话与涑水公园管理处张主任取得联系,张主任说,涑水公园人工河养鱼对外承包是按年计算,年承包费用一万多块钱。张主任特别强调这个不属于赌钓。因承包者在湖里放的是中华鲟,一条鱼都在一两千块钱,放养的其他鱼类垂钓半天还是几个小时收费是50---80元。中华鲟一条鱼百十多斤(和人一样大),有的垂钓者一天下来钓个一两条,老板还赔钱,所以这不能说是赌钓。
对于涑水公园属于公共园区,人工河对外承包是否符合规定。张主任解释说,公园办理了收费许可,公园是自收自支单位,收的这些钱是为公园在创收,政府现在又不投钱,公园还能不运营,收的钱都交到财政了,财政再返还,用于公园的维护上。对外承包这个是很正常,他们是政府部门,所有的收费合同、开票,统一交到财政部门了,有票可查也有依据的,不存在任何问题。至于说涑水公园因何开这个垂钓场有两个方面,一是维护公园的建设,二是为了吸纳人气。政府投资这么大,没有人气也不行。
4月28日,峨嵋公园管理处毛主任电话里说,峨嵋公园人工河对外承包期好像是10-12年,承包费用和具体期限他记不清,需要查阅合同。
据了解,早在2013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严禁在公园里设立为少数人服务的会所、高档餐厅、茶楼等;严禁将公园里的园林建筑租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
在公园游玩的市民王先生说,公园的一切都是公共资源,是属于公众的,钓鱼池如果能为市民创造好的环境,免费向市民开放,倒也无可厚非。
市民原先生说,政府投入巨资建起的公园,为所有市民享受公共休闲的场所,公园管理处将这承包给私人老板肯定不合适,公众资源成了个人或小集体生财的资本,显然侵害了公众的利益。(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