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望谟县政法系统重大事项工作联席会议现场
中国网讯 6月28日,贵州省望谟县政法系统重大事项工作联席会议在县检察院召开。会议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就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锦睿主持会议,县法院院长陈大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国祥,县公安局局长王忠仕,县司法局副局长王秋、县森林公安局长杨俊等单位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县政法委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司法局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国安办相关同志,共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针对工作中的问题,陈大林院长、王忠仕局长、司法局王秋副局长、杨俊局长分别就工作中的议题进行发言,与会同志共同研究讨论。其中,孙国祥检察长指出,五家执法单位在办案标准方面存在差异,症结在于沟通衔接不足。他强调,我们要以审判为中心,规范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活动,有效惩治犯罪、维护人民利益,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 严把批捕起诉关,以证据说话,依法办案。望谟涉林案件在全州占比较大,督促涉林案件办理是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职责所在,每个公民都有配合侦查办案的义务,如果相关单位推诿或者不配合,该院将及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二是 各政法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严把案件质量关,工作上相互理解、支持,及时联系解决问题,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共同实现望谟法治。三是 联合建立富有望谟特色的未成年犯罪预防体系。针对望谟县留守儿童多、未成年案件占比较大的严峻现实,县检察院联合政法各家及县关工委、团县委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多做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四是 必须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侦监和公诉部门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法庭所需的证据,努力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证据符合侦查程序、公诉程序的办案标准及审判程序的法定定案标准。
会上,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围绕25个议题逐一展开交流讨论,讲出各自工作中的难处和问题,消除工作上的误会或者错误判断,并就切实加强政法机关的工作衔接与协作,充分发挥各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共同建设平安法治望谟达成共识,形成了政法组合拳。
最后,政法委书记黄锦睿要求各政法部门必须始终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弥补不足,完善细节,做好工作衔接,规范执法司法,共建平安望谟。
县检察院将会议讨论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发各部门执行,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