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生活报讯 2017年3月8日下午5时许,重庆高速执法第四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从沙子向石柱巡逻时接到监控中心报警称:“在石柱收费站有一辆超限车。”
随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石柱县收费站,看到一辆车牌号为黑AL8490的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着两台推土车,显示载重57.2吨,严重超限。
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牵引车从宜昌上的高速准备运往石柱县。高速执法人员告知驾驶员该车属于严重超限,按照相关规定罚款4000元,要求驾驶员现场整改。
驾驶员也意识到了超限的严重性,当场接受了处罚后将一台推土车卸到石柱执法站旁边的修理厂,分两次将推土车运到目的地。(记者 陈孝波 通讯员 谭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