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众生活报讯 (记者 陈孝波 通讯员 黄韬) 明知车辆轮胎异常,仍然驾车上高速行驶,心想运气不会这么差,可事故却因此而来。10月7日,重庆高速执法三支队五大队通报了一起驾驶“带病车辆”上高速行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10月6日16时许,重庆高速执法三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巡逻至S63秀松高速进城方向11KM(秀山县境内)处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长安面包车逆向停驶于两行车道之间,驾驶员正在后方摆放三角牌,执法人员立即管控现场,并进行现场勘查。

驾驶员刘某告诉执法人员:他此次出行是带着家人一行7人从铜仁到秀山玩耍,在上道行驶时发现轮胎有异常,但没放在心上。当车辆行驶至事发地时,车辆左侧轮胎突然爆胎,导致车辆失控撞击中央分隔带,旋转180度后停驶于两条行车道的中间,车上人员被这一幕吓得够呛。驾驶员也不断忏悔自己无视车辆潜在的安全隐患,执意驾驶已知车辆轮胎有异常的车辆上路行驶,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
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出行的理念,出行前应对车辆车况等进行认真检查,拒绝驾驶“带病车辆”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