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武陟县大封镇后孔村王某的妻子朱某报警称:王某和自己闹离婚,在镇司法所协商离婚事宜时,双方发生争执,王某的大姐王某某对其实施殴打。
接到报警后,大封派出所副所长郭组孟立即带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王某一年前经媒人介绍认识了离婚的朱某,二人对彼此的条件满意,并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朱某带着前夫的两个女儿改嫁到王某家,开始新的生活。半年后,朱某不愿再跟王某生活了,就领着两个女儿离开了王某家。王某找不到朱某,觉得自己被骗了,就到西陶法庭起诉朱某,要求朱某退还婚前的彩礼。法庭受理案件后,由于不知朱某的下落,传票无处下达,案件迟迟没有进展。王某原本家境不富有,为迎取朱某,彩礼钱花八、九万元钱,婚后还为朱某购买了电动车、手机等其他物件、为朱某的两个女儿交学费等又花去了四、五万元,在这样的情况下,朱某不辞而别,对王某的打击很大,王某发誓什么也不干也要找到朱某。王某究竟周折,终在温县找到朱某落脚点,由于没有离婚,王某在朱某住的地方找到了她的两个女儿,朱某不在家,王某将两个女儿劝说跟其回到了后孔村家中。两个女儿回到王某家后,王某的70岁老母亲看着两个女儿不让出门,坚持让朱某来家商量好离婚事宜后,才让两个女儿走。王某给朱某联系让其回来协商离婚事宜,并提出朱某退回婚前所收彩礼后两个女儿走方可带走。当日上午二人在大封镇司法所协商离婚事宜,朱某拒绝退回任何费用,双方发生口角,王某的姐姐气急之下要打朱某,被司法所工作人员拦住了,朱某报警。
本着和谐社会、夫妻和好的原则,副所长郭组孟结合镇司法所人员就该事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据理力争,毫不妥协,在郭所长及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仍不能让双方达成共识,郭组孟副所长决定先暂停调解让其二人先回去考虑,次日再到大封派出所进行协商。
25日上午9时许,大封镇人民政府领导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针对王某和朱某二人闹离婚事宜专门安排一名副镇长牵头,由司法所、派出所配合进行调解。
经过领导们耐心调解初步达成意见;下午三点,西陶镇法庭在大封镇人民政府为朱某下传票,朱某接到传票后,王某让朱某的两个女儿走。下午三点王某未到,直至晚上10点无法联系到王某。为避免发生意外,郭祖孟副所长和镇政府干部连夜赶到王某所在村委会,通知王某到村委会调解。王某躲着不见,王某的亲属们来到村委会,郭祖孟副所长和镇政府干部立即对王某的亲属们分别作思想工作,要求稳定情绪,理性对待,并对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分析事情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最后王某亲属们同意王某第二天上午再去派出所接受调解。此时已是次日凌晨,伴着凌晨第一缕阳光的升起不辞辛劳的郭祖孟副所长和镇政府领导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8月26日上午八点,双方当事人王某、朱某如约来到派出所,经过派出所副所长郭祖孟和镇政府干部、后孔村干部三人对当事双方从法律角度、人情世故、伦理道德等方面给双方进行五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说服调解工作,终于在下午1时许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达成了一致协议,王某将朱某的两个女儿带到派出所交给了朱某,双方自行到法院解决财物纠纷。派出所民警不辞辛苦、连续工作,有力地化解了辖区的矛盾,消除了安全隐患,得到了村民的好评,确保了G20期间辖区的治安平稳。(马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