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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3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
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个人简历】
李鸿忠,男,汉族,1956年8月生,山东昌乐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师。
现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7月,任长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兼任湖北省委党校第一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