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成都9月1日电(李岗 记者 李建军)自热式方便火锅以其新颖的创意、方便快捷的食用方式一经推出,受到市场广泛欢迎。日前,记者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方便火锅生产经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该市率先制定了《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为方便火锅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
自热式方便火锅是由火锅底料包、配菜包(蔬菜制品、肉制品类、蛋制品、淀粉制品)、蘸料包、食品专用自发热包、餐具等组成。消费者可通过食品专用自发热包对火锅底料包、配菜包加热后进行食用。其食品类别属于方便食品中其他方便食品,产品品种明细为自热式方便火锅。
“‘方便火锅’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是《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食品明细未包含的食品品种,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也未予以明确,这不便于规模化集中生产的企业申请许可,也不利于行业和市场的有序发展。”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为规范方便火锅生产经营和监管,成都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审查方案”),为方便火锅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企业即日起就可申办许可。
《审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条件、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产品相关标准、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标签标识和贮存运输、其它要求八部分内容。其中,对方便火锅食品生产许可的类别明细归属、申证基本条件、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关键质量控制点、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等进行了明确,针对方便火锅的食用安全性,对所用餐具、餐盒、发热包的质量要求及安全警示语等做了特别规定。
《审查方案》规定生产方便火锅的企业应具备四项基本条件。一是申证企业应具备生产火锅底料和至少一种主要配菜包(蔬菜制品或肉制品)的生产加工能力。二是除主要配菜包以外的其他配菜包、蘸料包、食品专用自发热包、餐具等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生产或按照采购制度外购。三是应设立独立的组合配装车间。四是方便火锅中所含原料及配菜包原则上应是常温下储存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