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报道,多名消息人士称,中国曾在第一季度派代表前往伦敦学习英国金融监管框架,上月英国亦有代表赴京讨论金融、经济与监管问题。另外中方消息人士表示,目前尚未决定建立“一行三会”超级监管机构,已有数项提议待上交国务院,但不清楚是否已上交。
“一行三会”是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个部门的总称,这四家机构构成了中国金融行业的主要监管框架。随着金融行业混业经营开始,不少银行除了原有的银行业务之外,还涉及如基金托管、证券化等证券业务,且创新式金融层出不穷,监管重叠、监管真空的监管弊端日益显现。“一行三会”合并的言论开始甚嚣尘上。
其实一行三会分业经营的形态在多年前就开始被诟病。有多位专家提出,金融监管应从分业回归混业监管,他们认为现有中国一行三会体制下,央行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而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三大领域的监管,导致金融市场的机械分割,不能适应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新情况,造成资金分割,融资链加长,加大了企业和市场的融资成本,难以形成高效、一体化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灰色地带更容易形成监管真空。
英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由英国央行为核心,下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PC)和审慎监管局(PRA),分别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同时,单独设立金融行为局(FCA),负责监管金融服务行为,同时与PRA协同进行微观审慎监管。
具体来说,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集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微观审慎职责于一身,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得到全面强化。
一是在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董事会下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制定宏观审慎政策,定义、监测和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英国金融体系稳定。
二是将原金融服务局(FSA)拆分为审慎监管局(PRA)和金融行为监管局(FCA)。
三是赋予金融政策委员会“两权”:
●“指令权(power of direction)”
即金融政策委员会有权就特定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作出决策,包括逆周期资本缓冲、差别化资本金要求等,要求审慎监管局或金融行为监管局实施;
●“建议权(power of recommendation)”
即金融政策委员会有权向审慎监管局和金融行为监管局提出建议,监管机构若不执行,需要做出公开解释(comply or explain)。
四是英格兰银行负责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进行审慎监管。同时强化英格兰银行处理危机的能力。
和讯网之前报道,在全国“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建议合并“一行三会”。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易纲曾透露,“一行三会”监管体系改革正在研究,具体什么时候推出现在还不确定。日前,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改革方案几个月内应当见分晓。目前出来了几种方案,正在广泛地征求意见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