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下发“特急文件” 全面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本报记者 王海平 南京报道
导读
此次江苏省的“补充意见”为三点:再次强调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重要性、要求抓紧做好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以及要求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对地方债的管控,特别是违规借道“PPP”和融资平台的“隐性举债”,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手段正在“加码”。
5月3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六部委4月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精神,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多个部门于31日下发“特急文件”,并附加提出了省级层面的“补充意见”,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一并贯彻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要问责。
按财政部口径,目前中国政府债务负债率为36.7%,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仍时有发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财政部曾在4月底向江苏省政府发函,指出江苏部分市县政府仍存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行为,不利于防范区域性体系性财政金融风险,需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规范。
从省财政厅披露的文件看,此次江苏省的“补充意见”为三点:再次强调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重要性、要求抓紧做好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以及要求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
“目前正在对问题进行排查,并在限定时间内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江苏淮安市水投集团的一位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感叹,“融资越来越不容易了”。
根据江苏的“特急文件”要求,整改工作要求在7月31日之前全部到位,于8月15日之前将整改工作报告等报送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等。
省内多个城投、交投、建投的人士均向记者确认了“正在改进”,数家金融机构表示,目前正与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进行“紧急联络、洽谈”。
有银行人士透露,一方面,地方政府要收回政府承诺还款的文件;对应的另一方面,“要将正在存续的融资项目提前还款”。这意味着,未来政府融资会越来越少,市场已有的政府融资项目将结束一个少一个。
据相关人士分析,从财政部的《通知》和江苏省贯彻的“特急文件”可以看出,问题并非是地方债的超额,而是平台的问题和违规担保。
截至2016年底,江苏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915.35亿元(一般债务6413.98亿元、专项债务4501.37亿元),负债率在14.3%左右,未超出财政部核准的11830.3亿元的当年度总盘子。
根据江苏省的补充意见,一方面要求抓紧做好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明确“各设区市、县(市) 人民政府”是本次清理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地要建立整改工作明细台账,全面记录准确反映整改工作情况。
另一方面,则要求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补充意见指出,各设区市、县(市)在做好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按照《通知》要求,对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江苏还特别强调,对逾期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的相关地区,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将提请省政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