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原副行长王耀庭
华夏银行原副行长王耀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公司请托,为他人在该行项目以及贷款审批和发放方面给予关照以及提供帮助,并因此收受美元和银行储蓄卡,共计人民币106万余元。近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耀庭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另据公开资料,王耀庭2014年年薪为2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