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表决。资产评估法获138票赞成票,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终于有了首部行业基本大法。自2006年成立草案起草组至今,资产评估法立法工作则已走过十年,此次投票表决的已是四审稿。
据公开资料,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上世纪80年代产生,经过近30年的发展,现在六大类评估机构共有1.4万多家,评估师人数已经超过13万,从业人员60多万。资产评估业务已经成为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并驾齐驱的三大中介服务业之一。
但是行业发展至今,却没有一部系统性、管全局的行业大法。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颁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亦是唯一一部针对评估而专门颁布的行政法规,但该法规侧重处置国有资产的评估规范,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于评估立法的要求。
《资产评估法(草案)》从2006年成立草案起草组至今迟迟难以完成立法,其根源在于多头管理局面,这也是各方意见分歧的焦点。
目前,中国开展的资产评估服务主要涉及综合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等六大类,分别由五个部门管理,俗称“五龙治水”。
据介绍,目前的资产评估法也并没有规定具体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的责任部门,而采取了各职能部门按职责条块管理的监管模式。在此前的审核中,这被有的全国人大委员认为,容易出现部门之间边界不清、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
未来,全国性的评估行业协会组织可能会在行业发展中发挥主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