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观察
2005年,民政部启动慈善法的起草工作。2013年10月,《慈善法》入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慈善法规先试先行。但是,无论是官员还是学者,都未能给出慈善法出台的时间表。
谁来筹资、由谁管理、怎样规范,这涉及到慈善立法的根本立足点。在慈善法暂时缺位的情况下,珠三角政府的探索性动作频频。
慈善资源谁来筹集?政府仍然是主力。17日上午,佛山市民政局副局长俞宙虹在一场筹款活动中宣布佛山市慈善会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医疗救助专项成立,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80元的“两癌”妇女可以申请项目救助,平均每个受助妇女能获得1万元左右的帮扶资金。
谁来治理社会组织?这倾向于行业自律。5月20日,东莞市民政局实施的“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职能将向社会转移,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现可申请承接。
慈善行为由谁来规范?政府认为,除了必要的法律规范之外,还需要每个慈善组织和慈善行业建立自己的规范。本月20日起,顺德区政府重点就公益慈善组织的管理、监督、考核三方面向公众征询意见,明确社会组织需制定3年以上发展规划,党政机关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此外,广东省政府法制办于18日发布《广东省救灾条例》征求意见稿: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应公开捐赠信息,并接受监督。
南都记者 邢晓雯 实习生 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