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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评选见义勇为勿拔高道德标准
 
http://www.tianyueo.com  发布时间:2014-08-14 11:19  来源:京华时报
 
 

 中国成都游客孙先生在斯里兰卡旅游期间,为救同伴不幸溺水身亡,遗属希望为其行为申报为见义勇为,但是当地部门却纠结起来,据称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救熟人算不算见义勇为?”

  事实上,“救熟人算不算见义勇为”的争论近年来时有发生,而这个论题剖析起来并不复杂。从法律层面上看,熟人之间是彼此独立的法律主体,并不负有互相救助的职责和义务;而从道德层面上看,救助比熟人疏远的生人自然是见义勇为,而救助比熟人亲密的朋友也同样是“君子交有义”的体现,因为在传统文化中,“义”和“友”互为表里,不可剥离。

  综上所述,“救熟人”的行为有理由被视作见义勇为,而纠结于这个问题的背后是道德标准的拔高。

  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是社会成员之间交往的准则。而拔高它的标准无疑抬高了登堂入室的门槛,提高了做好事的成本。

  因此,这也就无怪乎每次有此类争论发生时,总会有网民“总不能等搞清对方是谁才救”的评价。这不是网民在撒娇或赌气,而是说明一个道理:拔高的道德标准只会与世道人心脱节,背离了可敬、可亲、可近、可学的要求。

  此外,拔高道德标准还有一句潜台词,那就是“应该做的事情不值得表扬”。若以此推论,母爱父爱也不值得歌颂,因为父母爱护子女既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准则,还是生物本能。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共识:好事是应该做的,褒扬也是应该给的。

  摘编自新华社8月13日电文/冯源

 
 
 
责任编辑:
袁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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