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昨日,市委副书记刘智专程到昆明市慈善总会进行调研,了解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情况,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他要求,慈善公益组织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助力全市扶贫攻坚工作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昆明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8年8月29日,现有单位会员95个,个人会员134名。总会成立以来,共募集到善款善物1.1亿余元,通过开展赈灾救难、扶贫济困、助孤安老、助医助学等慈善援助活动,受助受惠群众达87.25万(户)人次。
刘智对昆明市慈善总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慈善事业在我国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是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法》的颁布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为深入发展慈善事业、规范慈善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昆明市正在研究出台贯彻实施意见,从而推动全市慈善事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刘智强调,全市各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慈善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相关指导意见精神,深入部署贯彻落实《慈善法》的相关工作,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形成贯彻落实《慈善法》的工作合力。各级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宣传工作,抓好慈善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掀起全社会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刘智要求,昆明市慈善总会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打造慈善工作亮点,依托中华慈善总会倡导的“为了明天—关爱儿童”、“一张纸献爱心”、“公益一日捐”等活动,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目前,昆明市正处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慈善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作用,为昆明市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