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专家:关冬生,中山市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是中国培养出来的第一批专门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现任广州北达博雅社工中心总干事,资深专业督导和行政督导,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社会工作师。
今天想谈谈社会组织的公益项目筹款问题。前段时间,一直在评审博爱100的申报项目,前两天在小榄镇评“创益菊城”项目,感觉筹款问题要重视起来。因为我们的公益创投主要是政府推动,重在培育项目,培育社会组织,资源由政府为主去筹措并供应,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组织在申报时对资金需求、使用的关注度稍低于对项目的服务、组织设计以及团队建设的关注度。实施几年后,许多社会组织有了一定的发展,政府的资源供应主体角色也需要做些调整了,社会组织自身向社会的筹措资源的能力也到了需要加强的时候了。
而综观目前社会组织的筹款意识和筹款能力,还是处在朦胧起步阶段。
基于对中山市几年来公益创投、社会组织发展的跟踪了解。有三个“说清楚”是要首先做到的。
一是对项目服务“说清楚”。项目到底对谁服务、服务什么内容、解决什么问题,这些范畴都要界定好。这次在小榄看到一个很好的项目,是小榄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医生团队的一个进社区的项目。他们在对7个社区服务站、1000多例的义诊服务中,发现群众对疾病预防意识很弱,比如对轻度气喘、咳嗽并不重视,以及存在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为此,他们开展了相应的宣传、咨询和检查工作,设定了一些检查项目,如健康检测,肺功能、呼出气一氧化氮、皮肤变应原点刺试验等。
二是对资金、资源需求“说清楚”。作为一种公益志愿活动,所筹措的资源要用到服务对象身上。有些团队,把筹措的资金主要用到执行团队的人员补贴、薪酬,以及外聘人员的报酬上,这个做法,是对服务对象免费,但是由出资者承担了执行团队的收入,这与公益理念还是有差别的。上面提到的项目就很好体现了其公益性。其执行团队约30人,面向全镇十几个社区,执行团队均在做志愿服务,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和检查服务,在其为群众开展的检查服务的6 个科目中,4个科目是自筹了经费的,有两个项目的材料支出较大,才提出向社会筹措该两个项目经费的71%,其向创益菊城申请的资助是整个检查项目经费的19%,宣传、咨询等工作都没有另外筹措经费,团队自我消化了。
三是把经费的使用“说清楚”。有一些项目对经费的使用很含糊,比如购买物品,用“一批”这样的量化用语,其实等于没说。在公益服务项目中,也不可避免会有人员的支出,此时,需要把握好一个度,按照商业标准、市场价格来支付相关人员费用,有变相的借“公益”之名行“商业”之实的嫌疑。
另外,还要把账做清楚,记账要规范。要把实实在在的实际支出记录好。这里,有一个非常客观的情况,就是可能会有些小额的支出,没有规范的票据。对此,要与相关财务人员做好沟通、商议,尽量避免先支出后记账。
当然,要做好筹款工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这三个“说清楚”,是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