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捐物100多亿元受益群众1000余万人次
8月26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贵州省贯彻落实《慈善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的里程碑和现代慈善事业形成的重要标志。
据了解,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典范的慈善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慈善法涵盖了包括慈善法的调整范围、慈善组织的规范引导、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规范慈善服务、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系统地规范了全社会的慈善行为。
据悉,贵州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共接收慈善捐赠款物100多亿元,受益群众1000多万人次。随着慈善法的正式施行,贵州省民政部门将借助首个“中华慈善日”,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法宣传活动,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同时积极拓展慈善资源,以扶贫济困为重点,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引导各类慈善组织进一步面向困难群体开展慈善活动,使慈善组织成长为慈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慈善事业监管体系也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为规范贵州省慈善组织活动有序运行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