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贸市场有场无市的新闻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农贸市场为什么会有场无市呢?针对该市场,政府给予了原告公益事业投入补助资金185万元,解决该市场公益岗位补贴资金,协调解决原告方历史遗留问题,为其经营发展打造良好环境。作为市场经营者有经营自主权,政府部门无权干涉,一旦干涉其行为,便违反了市场经营政策及法律法规。因此,对于该问题政府不存在“不作为”。农贸市场有场无市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四川新闻网巴中5月20日讯,2003年,巴中某房地产公司修建巴城东城(南门)农贸市场,该市场于2005年建成使用后却“有场无市”。该公司以巴州区政府在此期间未采取有效得力措施保障市场的正常使用属“不作为”,将巴州区政府推向法庭被告席。2016年5月18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巴州区商务局代表巴州区政府出庭应诉。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