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没有我的酒驾就不会有后面一系列的事,也不会连累父亲……”一审宣判后,曹周连连表示自责,悔恨之心溢于言表。
酒后驾车撞断树
2016年2月13日晚,现年28岁,家住江苏省如东县的曹周接到同学刘某的邀请,去如东县掘港镇上聚餐,席间推杯换盏,喝得晕晕乎乎。
聚餐结束后,刘某见曹周已有醉意,便托同学李某驾驶曹周的长安汽车送他回家。然而曹周到了家门口却未回家,而是在车上抽完了半根香烟,又发动了汽车,准备出去“散散心”。
当车速开到八十迈时,车子前方却突然蹿出来一条狗,曹周当下一惊,立即向左猛打方向盘。由于车速过快,曹周还没有来得及踩下刹车,就一头撞上了路面北侧的大树,并将胸径20至30厘米的大树一连撞断了三根,车子随即也基本当场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