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千万赏主播
男子盗千万打赏主播,只因源于一次系统漏洞的发现。21岁的男子胡某在购买优酷会员礼包时发现,在自己账户余额不足时,支付宝平台会向其账户退款。于是从2015年9月起,胡某利用自己偶然发现的这一系统漏洞,半年里窃取优酷网所属的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合一公司)10余万笔资金,共计1300余万元。

如此巨款,胡某除了自己消费挥霍外,还拿出其中的400多万打赏了网络直播网站的女主播,其中最多的一次,“赏”了女主播5万元。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胡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胡某承认了检方的指控。
检方指控,胡某于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间,利用系统漏洞,恶意制造账户余额不足的条件,窃取合一公司10余万笔资金,共计1300余万元。除了司法机关查获的300多万,涉案赃款大多已被胡某挥霍。(来源:南方网)
最多一次赏主播5万元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