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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四项举措打击财务造假市场“毒瘤”
 
http://www.tianyueo.com  发布时间:2020-11-09 09:08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11月6日, 最高检与证监会联合举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新闻发布会,发布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发布会上,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了检察机关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四项举措。

  “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全链条’惩治力度。”郑新俭介绍,对资本市场中的财务造假行为,应当依法“全链条”从严追诉,既追究惩治具体实施造假的公司、企业,又追究惩治组织、指使造假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还要追究惩治帮助造假的中介组织,全面落实好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要求。

  “显着提高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行为的违法成本。”郑新俭称,“一些财务造假案件,造成上市公司退市,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破坏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应当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还要通过适用财产刑,加大对财务造假犯罪人员的经济处罚力度。”

  “检察机关将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郑新俭指出,检察机关要通过办案及时总结分析财务造假案件中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向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发挥好“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作用,参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参与资本市场法治建设。

  此外,检察机关在落实以案释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也做出了努力。郑新俭表示:“每一个案例都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此次最高检与证监会共同发布典型案例,除了指导办案外,我们还希望能够借此让所有市场主体和投资者都能够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诚信守法,共同维护好资本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
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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