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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挖财君在微信后台收到这样的留言:
你好,挖财君。我在今年年中入职了一家销售公司,进入公司后才知道公司实行 “末位淘汰”制度,也就是每年度销售额排在末位的人就会被公司开除。我是一个新人,业绩比不过老员工,但是我已经很努力了。万一我年底业绩垫底,就必须被开除吗?
唉,又是让人揪心的“末位淘汰”。
提到末位淘汰,挖财君不得不来说是它的由来。
末位淘汰制最早是欧美某些学校考试时的一种评分体系,但真正让末位淘汰出名的是美国通用公司前CEO杰克·韦尔奇。他提出了“活力曲线”,也叫10%淘汰率法则。
这种制度将员工按照表现分为三六九等,解雇表现最差的一部分,通过竞争淘汰来发挥人的极限能力,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运营效率。末位淘汰制在通用公司运用得很成功,给公司带来了不菲的收益。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末位淘汰也慢慢开始出现在中国,很多企业纷纷效仿。
不过,处在
末位,就一定要被淘汰吗?
虽然“末位”两字的确会让人联想到是员工表现不好、能力不足。但事实上,即便全员都很优秀,“末位”也永远存在。所以,又回到开头我们财主的疑问,“只要排名末位,就必须被开除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而且,末位淘汰并不合法。
首先,考核末位并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不能仅以“末位”为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明确说明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所以,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排在末位,就认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其次,即便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随意开除。《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么看来,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公司首先要给员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后还是不能胜任,公司才能行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
虽然末位淘汰原来只是一种用来激励员工的公司管理机制,但在实际运用中,也免不了成为不少公司裁人、减人的理由。比如,某大型明星企业前段时间就公开表示,“我们没有裁员,每年缩减10%员工是因为末位淘汰!”
那么,我们一旦遭遇这样的“末位淘汰”,可以怎么维权呢?
挖财君觉得,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仔细查看自己的合同
翻开你的合同,看看里面是不是有签订的工作量和业绩规定。有没有明确说明,“不能胜任工作”包括哪些规定。如果你已经达到了合同里要求的业绩规定,但还是排在末位,就可以利用劳动合同来为自己维权。
在这里,挖财君也要给大家提一个醒,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仔细看清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签了“卖身契”,给自己留下隐患。
注意保存原始证据
原始证据包括公司下发的关于“末位淘汰制”的文件资料,以及业绩考核资料、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注意保存这些数据,以防发生争议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原始证据,对你不利。
索要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
如果你真的遭遇了“被淘汰”的糟心事儿,自己又找不到有效的证据,还可以向公司索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书,比如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既证明了解除决定是公司是单方面作出的,又明确了公司解除的依据和理由。
签字要谨慎
一旦公司想要辞退员工,就可能会采取让员工填写离职申请单的方式。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要特别谨慎,签字前一定要看清内容。
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只要你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就可以和公司谈判,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经济补偿标准可以按你在公司的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可以赔偿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按最高3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最后,挖财君觉得,职场人士应该在关键时刻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但更多时候,还是要努力工作,毕竟工作业绩才是保护自己职场生涯的最佳方式哦。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挖财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