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平台领取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其中,霍州市全家福购物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自霍州市全家福购物超市销售的花椒粉,经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立案调查。经查,霍州市全家福购物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花椒粉50袋,共计1.5公斤,货值200元;已销售完,该企业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121.5元,罚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