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在全国助残日前夕,中国公益研究院5月13日在京发布《中国残疾人政策进步指数报告》。报告显示,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江苏上海的补贴标准均超过300元/月;浙江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经达到500元/月。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提出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已有30个省份出台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政策共计117件,基本实现两项补贴制度全覆盖。
补贴标准方面,已出台两项补贴政策的省份绝大多数不低于每人每月50元,近一半省份要求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
比较各省份对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最高标准,江苏、上海、天津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较高,最高每人每月分别可达到365元、330元、255元,浙江、上海、北京的重残护理补贴标准较高,最高每人每月分别可达到500元、300元、300元。
“在残疾人的两项补贴方面,明显可以看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补贴标准也较高,而各地的补贴标准也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介绍,山西、陕西、广西等地明确要求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调整。
此外,江苏将生活补贴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实施动态调整,广东确定了从2014年至2017年的补贴标准调整规划,到2017年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1800元/人/年和24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