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旺山的家庭本就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刘旺山因年轻时干活不慎落下了腰间盘突出,不能干重活。十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急性脑炎,又夺去了二儿子的健康,成为残疾。妻子因照顾家人和养家还债积劳成疾,于三年前的急性脑出血去世了,并为家里留下了一大笔债务。上天并没有怜悯着这个不幸的家庭,去年家里的顶梁柱大儿子刘孝又因为这次车祸医疗事故生活不能自理,至此整个家庭完全堕入深渊。
2013年3月9日刘孝因为翻车而被120送入上蔡同济骨科医院接受治疗,当天下午五点进入手术室进行股骨切开复位内固定的手术,十一点手术结束,但是第二天早上8点术后出现嗜睡、意识不清、神志模糊的情况,下午下午两点又出现呼吸急促、双腿抽搐,在此期间病人家属一直找医生、反复询问,医院的医生一直说是术后出血多,属正常现象,医院一直没有采取任何诊视、治疗、抢救措施。一直到晚上七点病人陷入重度昏迷,医院才让病人转院,直到晚上九点多才被转入驻马店中心医院,经过驻马店中心医院在ICU病房九天的抢救,病人才脱离生命危险,但病人以后生活将完全无法自理。
刘旺山一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等儿子脱离生病危险才有时间思考整个过程,却发现了许多的问题。
问题一、120为什么把病人送入距离远的一家私立一级医院,而不是家属要求的距离近的上蔡县人民医院?
刘旺山说在救护车上一直要求把儿子送到距离事发现场近,医疗条件好的上蔡人民医院,但是120却把他们带到了上蔡同济骨科医院,一家设备简陋私立一级医院。
问题二、上蔡同济医院是一家设备简陋的私立一级医院为什么敢做三级手术?
刘旺山拿出的卫生部有关手术分级的规定,显示“股骨切开复位内固定”属于三级手术。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一级医院只能开展一、二级手术。所以上蔡同济医院为刘孝做股骨切开复位内固定(三级)手术,超出了该医院的治疗范围,属于非法行医。
问题三、主刀医生原来是实习医生。儿子转院后因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驻马店中心医院让病人家属回上蔡同济医院复印病历办转诊手续。为此病人家属多次找到主刀医生赵深明,赵深明说他没有资格拿病历,需要医生王金强同意的同意,这是病人家属才知道主刀医生原来只是实习医生。按规定实习医生只有在指导医生的指导下才能做手术,为什么主刀医生赵深明却在没有指导医生的陪同下为患者做手术。
问题四、为什么上蔡同济医院一直不肯让家属复印病历?合作医疗的报销需要医院的病历。刘旺山在上蔡同济医院的8000元和在驻马店中心医院65000医疗费都是借来的,为了报销多次到上蔡同济医院要求复印病历,由于没法报销,只好在病人伤口还没痊愈的情况下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家疗养。
经过几个月的周折,刘旺山才从上蔡同济骨科医院拿到两页刘孝的入院记录,但完整的病历一直没有拿到。转院后的四个多月的时间,病人家属多次要求复印病历遭到拒绝,最后直接封了病历。
基于以上几点,刘旺山决定维权,为自己的儿子讨回公道,从此刘旺山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为了维权,刘旺山到市医学会做了医疗鉴定,就是这一纸令人费解的漏洞百出的医疗鉴定书,却令他的维权进入死胡同。医疗鉴定书应该是权威而严谨的,但是刘旺山出示的盖有“驻马店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用章”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驻马店医鉴201305号)上,可以发现很多很低级的错误。
疑点一、“根据规定,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时,必须由双方提供完整的病历。”刘旺山没有拿到上蔡同济骨科医院给刘孝治疗的病历,也没能向驻马店市医学会医提供和治疗有关的任何病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驻马店市医学会就做出了鉴定。这一点在刘孝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材料说明中显示刘旺山父子没有提供病人在上蔡同济骨科医院的病历。驻马店市卫生局医学办夏主任(驻马店市医学会秘书长)认同刘旺山的说法,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由双方提供完整的病历,但他个人认为,两页的入院记录就是病历,医学会专家按照这个应该可以做出鉴定。病人家属多次要求复印无果的病历,医院却在做医学鉴定时拿出了35页的病历,这些病历哪来的?时隔几个月谁能保证这病历的真实性。

疑点二、医疗鉴定书把刘孝在上蔡同济骨科医院的住院天数和转院日期弄错。刘孝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第四页诊治概要中是这样的文字描述“于2013年3月9日收住院。……术后第三天20点40分,患者神智模糊……随转入驻马店中心医院。”根据刘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上认定,刘孝是2013年3月11日转入驻马店中心医院。据刘旺山证实,刘孝是2013年3月10日转入驻马店中心医院抢救的。另外根据驻马店中心医院入院记录、住院病案等各种病历证明,刘孝是2013年3月10日转入驻马店中心医院的。
疑点三,手术名称含糊其辞不规范,手术名称在《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找不到。刘孝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描述“随给予实施硬外麻醉下右股骨干切开复位钛板内固定术”在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中找不到“股骨干切开复位钛板内固定术”这个手术名称。同样的手术,驻马店中心医院病历显示,手术名称为“股骨切开复位内固定”(三级手术),符合《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中的规范手术名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不使用专业、规范的手术名称,而是用模糊的描述,实在令人不解。
疑点四,医疗鉴定书并没有明确认定该手术属于几级,但认为上蔡同济骨科医院作为一级医院可以做这个手术。通读全文,刘孝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没有任何地方认定该手术的级别,但在分析意见中,却说“股骨干骨折手术是常见手术”,作为一级医院的上蔡同济骨科医院可以做一、二级手术,做这个手术不存在资格问题。因此认定“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刘旺山和家人都认为,驻马店市医学会专家故意玩弄文字游戏,有意把手术名称搞错,在模糊的描述中得出“本病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
除了以上这些明显的疑点,病人家属刘旺山告诉记者,在医疗事故鉴定现场,鉴定专家组组长态度十分恶劣,几乎不允许他陈述。“我(在医疗事故鉴定现场)问鉴定专家组组长,驻马店中心医院骨科主任李敬安手术是不是三级,他斥责我‘这些不是你关心的问题’‘你不需要知道’‘你不要说话’。”
医疗鉴定书漏洞百出,鉴定专家态度恶劣,这荒唐的医疗鉴定书彻底让刘旺山绝望了。
没有办法的刘旺山开始自己收集证据。刘旺山想拿到在120上的对话录音,但是120声称录音设备坏了,没有录音。自己拿不到证据,刘旺山寄希望于相关部门,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调解。
于是刘旺山到上蔡县信访局投诉上蔡同济医院,正好在信访局看见上蔡卫生局局长郏玉蝉他说他给处理,让信访局办公室主任不要登记,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处理。去市卫生局,甚至还去了省卫生厅,卫生厅发函让驻马店卫生局给解决。至今没人出面处理,,距离事情发生已经一年多了,也没有任何部门出面。现在的刘旺山已经走投无路了,维权进入了死胡同,这个不幸的家庭已经承担了太多的伤痛,看不到希望的刘旺山只能祈求上天,希望还自己以及自己儿子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