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阅网→最有价值的门户网站
 
 
 
天阅网logo
  天阅网 > 社会万象 > 正文
   
 
男子获4万元汇款被判属不当得利 要求即返还
 
http://www.tianyueo.com  发布时间:2014-05-14 13:16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李海强 通讯员周艺报道 在银行汇款,如果操作失误,将钱款转入陌生人的账户,对方是否有权不归还呢?近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审理一起当事人汇错款的案件,判决收款方须返还不当得利。

  2013年9月27日中午,刚下班的郑小姐拿着积攒已久的工资到中国银行存钱,因不小心操作失误,错将人民币39988元转入陌生人的账户。

  郑小姐心急如焚,随即报了警。经向银行和公安部门查询,她得知该银行卡开户人为男子陈某财,家住海南临高县。不过,她与陈某财并不认识。

  在银行工作人员和办案民警的协助下,郑小姐得到了陈某财的联系方式。然而,陈某财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因无法联系上陈某财,郑小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陈某财返还汇款39988元。据了解,被告陈某财虽被法院依法传唤,但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判决认为,法院确认原告郑小姐对其出示的证据及所作的陈述的真实性。原告向被告汇款事实,有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属实的历史交易明细清单、被告卡号所对应的户主信息资料为证,法院予以确认。

  没有证据显示原、被告相识且原告有汇款给被告的理由和依据,被告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收取原告的汇款,造成原告损失,法院认定其成立不当得利。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汇款39988元的主张,法院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袁卫华
更多
 
 
 
天阅网提醒您重点留意网页中出现的以下词汇:
 
 
男子,4万元,汇款,被判,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新快报,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天阅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频道主编还推荐您阅读以下文章:
 
您可能还喜欢阅读→上一篇:贵州“超生父亲”缴不起罚款割腕自杀
您可能还喜欢阅读→下一篇:歌厅女子带醉酒大款开房偷走其500多万财物
 
     
 
 
 
 
 
     
 
 
  最新推荐
  图文资讯

 

 

 

天阅网-上天阅网,行微公益,知天下事!天阅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