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对500台存在问题的无线编码发射器进行了查封扣押……”近日,山西省长子县应急管理局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发出的《线索移送函》给予了回函。原来,该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时发现,不法分子竟仿制矿用通讯设备牟利。(4月11日《工人日报》)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在办理赵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时发现:赵某等人在未取得安全使用证和安全标志、也未进行防爆检查的情况下,仿制了天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矿用无线编码发射器、接收器等矿用通讯设备,并在设备包装、外观上使用“天地牌”商标。需要知道的是,这可不是一起简单的“假冒商品”案件,这与其他“假冒商品”的性质有着本质区别,其假冒和仿制的是矿用通讯设备,潜在的风险不容小视。
尽管说,“江苏的检察机关”已经通知了“山西的应急部门”,这些假冒伪劣的矿用通讯设备,都将被取消使用。但是,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却是沉痛的思考。据了解,发射器、接收器主要用于矿工井下定位。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情,假如这种通讯设备出了问题,在紧急的情况下,是难以确保保安全救援的。如此假冒伪劣矿用通讯设备的事情,想想都令人后怕。
这是500台矿用的无线编码发射器,本来这些设备是“维护安全的”,如今却成了“潜在的隐患”。假如不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多个心眼”“多管闲事”,只是就案件办理案件,500台伪类通讯设备是不是依然在使用之中?仿制矿用通讯设备,到底哪儿“信号断了”?
矿用通讯设备属于特殊器材,其安全保障决不允许存在“信号盲区”。首先,假冒伪劣通讯设备何以流入市场?这些不法商人是如何突破监管环节,将其送到市场销售环节的?其次,采购环节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按照有关规定,特殊器材的采购有着特殊的规定,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各种资质证明都是不齐全的,在采购环节完全能够发现问题,那么究竟是采购人员“贪图便宜”还是“假装不知”?再次,直到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环节之后,才想起来“提醒采购单位不要使用了”,负责市场查处的部门何以没有及时进行提醒?
面对假冒伪劣的矿用通讯设备,更值得我们追问的是,本该“信号正常”的各个方面,却出现了“信号中断”的尴尬,对于特殊设备的监督管理,岂能出现“信号不好的盲区”?比如说,使用了假冒伪劣矿用通讯设备的企业,当地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啥都不能发现问题?展露出来的漏洞隐患让我们惊出一身冷汗。
安全无小事,对涉及生命安全的设备造假更是危害巨大。为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笔者唿吁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采购企业,都能切实履行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安全设备用户更需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增强社会责任,拒绝假冒安全产品。
赵某等人为了牟利,竟然仿制矿用通讯设备,对矿工们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其行为丧心病狂、毫无底线,理应得到最严厉的法律制裁。而监管环节的“信号不好”更需要警惕。仿制矿用通讯设备,需要清除“监管的信号盲区”!